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加快解决我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年度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人员范围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一)、高校毕业生
户籍为晋中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国统招范围毕业五年之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具体如下:
1、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2、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 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每个零就业家庭内,只限一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3、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4050”等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年龄为准,下同)。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是或单亲家庭成员是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4、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市、县(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就业创业证》,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方可报名。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29日,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311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
(3)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章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凡参加招聘人员提供证件,必须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网上公示查询的资料相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录用人员,在榆次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 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费用。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880元(工资随榆次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榆次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措施
报名人员要主动服从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八、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榆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咨询电话:0354-336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