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现将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二○一一年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及本单位工作安排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10年9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吕文涛
电话:3922084
电子邮件:lvwt@nuc.edu.cn
附件:2011年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外事办公室
2010年07月13日
晋留管办发〔2010〕9号
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二○一一年省筹资金资助
出国留学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晋城市留学办:
2011年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从2010年7月10日起开始申报。申报者英语成绩(PETS5)总分50分及以上(听力13分、口试3分及以上),日语50分(听力13分、口试3分及以上)、俄语45分及以上,德语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法语总成绩45分以上(含45分)。其它相关要求详见附件《简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受理日期:申报者可通过山西省留学人员信息网
(www.sxscc.com.cn)直接下载表格,进行申报;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各归口部门,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为确保工作计划,各归口部门务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材料报省留学办。各申报单位报归口部门材料的同时必须报
省留学办一份,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为确保财政拨款计划的顺利执行,凡逾期不报者,留学办将组织专家评审,不再另行通知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省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费。
三、派出身份为高级访问学者(3个月、6个月)、访问学者,资助经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证金数额为每人三万元。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高级访问学者免交保证金。
四、2011年度英语专业人员申报计划单列。山西大学1人,太原理工大学1人。英语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和副教授职称方可申报。其它语种参照国家相应水平确定。
五、单位推荐访问学者项目和单位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另见简章。
此通知。
附件:2011年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二○一○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申报 出国留学 通知
抄报:张平副省长。
抄送:有关单位。
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