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启动2008/2009学年教职工岗位津贴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考核工作。
一至四级岗位教师按照岗位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五至九级岗位教师、机关工作人员由各单位自行考核。
9月4日前各单位将一至四级岗位教师考核表及汇总表、五至九级岗位教师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各单位报表及相关文件见附件。
附件:五至九级岗位考核表.xls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考核表(0809年度).xls
一至四级岗位津贴考核汇总表(0809年度).xls
岗位津贴考核表.rar
我院考核与申报一至四级岗位教师考核表请于9月10之前交到综合办,五至九级另行通知。